【双创赛赛前辅导】错过这批干货,你可能会损失几个亿!

日前,为第十届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暨成果传化双创赛参赛人员举办的2018年度第一场赛前辅导,于英龙商务中心20楼美百年路演报告厅举行。

此次由深圳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主办,美百年协办的赛前辅导,旨在让本届参赛者熟悉双创赛的创办背景及熟练操作报名系统,并知悉详细的报名流程。
同时,本着“资源互通,整合进步”的理念,特别邀请了专业的创业法律顾问现场普法,并深入分析了初创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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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赛报名流程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第六步

第七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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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
现今经济发达,各种大小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并逐渐走上了股权融资的道路,可以说股份合作公司已成为深圳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但股份合作公司长期存在的诸如股权设置、 治理结构等一些根本性、 制度性问题, 伴随着深圳经济的飞速发展也日益突出, 一定程度上引发了诸多社会不和谐因素,也深切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壮大。

那么,初创团队在股权融资上,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据悉,本次项目辅导特邀在创业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杨斌先生、冉华先生,就创业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在股权融资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各相关法律条款的深入解释等方面,从股权融资的基本概念、企业如何更安全地进行股权融资到企业内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利制衡及反稀释条款等各相关政策条款的深度分析等方面,及“钱、权、人“三个维度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初创企业更好地发展壮大。

值得注意的是,冉华律师现场另外提出:不管是处于初创时期,还是成熟发展期,企业都一定要注意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培养机密意识。
★什么叫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Trade Secrets),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哪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根据法律定义,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技术信息;另一类是经营信息。所谓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5款规定:“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商业秘密被侵犯了怎么办?
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企业之间因劳动争议引起的纠纷或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期限未满,擅自跳槽,带走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利益的,企业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人的不正当行当行为侵犯,可以按上述规定,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提供商业秘密及侵权行为的有关证据。
3、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刑法》、《民法通则》、《技术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要弄清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一般讲应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或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订立合同的,应向被告所住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4、协商解决。商业秘密纠纷属民事纠纷,企业单位的商业秘密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与侵害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并做适当赔偿,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总会遭遇各种问题,怎么更好地规避和处理,是我们每一个企业家所关心的,不管是创业初期的雷区规避,还是中后期的维护,都要切实地利用相关的法律条例,维护企业的正当利益。
正因如此,未来,我们将引入更多的普法讲座、企业经营管理指导、智慧财产沙龙、政企交流座谈会等会议沙龙,为我们的入驻企业用户提供更多的服务与支持。
